《路透》报道,Alphabet(GOOGL.US) 旗下谷歌同意支付1亿美元就与广告商的诉讼进行和解。该协议已提交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待法官批准。
参与谷歌AdWords计划(现为Google Ads)的广告商指控,谷歌通过操纵其「智能定价」公式人为减少折扣,违反合同条款,并指谷歌未将广告分发限制在他们指定地区,导致被收取特定地域以外广告点击费用,违反加州的竞争法。
和解协议涵盖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使用AdWords的广告商。该宗集体诉讼於2011年3月发起。(fc/da)(美股为即时串流报价; OTC市场股票除外,资料延迟最少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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