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ST东通公告,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9月1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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