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丨南微医学(688029.SH) -0.180 (-0.267%) 公布,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中科盛康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
2022年9月,因中科盛康相关产品涉嫌侵害公司发明专利“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公司对中科盛康发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制造及销售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中科盛康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70万元。中科盛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常用的抗辩手段。本次事项涉及的公司专利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其技术方案在中国、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经会同有关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机构及律师对中科盛康提交的证据分析论证,认为公司具有取得有利审理结果的良好基础。公司可旋转重复开闭软组织夹产品使用了涉案专利,其2024年国内销售额约5.01亿元,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约18.17%。公司相关止血夹产品已形成由国内外多项专利共同构建的专利保护体系,即使涉案专利最终被认定无效,该等产品仍然有其他专利进行保护。如涉案专利被最终认定无效,竞争对手可以无偿、合法地使用其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则公司前期对中科盛康发起的专利诉讼将无法获得赔偿。但专利无效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继续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公司产品。并且公司已构建包括基础技术、技术诀窍、专利等多层次核心技术体系,依靠产品更新迭代能力、成本优势、规模效应以及营销渠道优势等核心竞争力而非仅依靠专利体系发挥竞争优势,仅专利被认定无效并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及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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