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丨冠城新材(600067.SH) +0.010 (+0.341%) 公佈,近日,公司收到薛黎曦女士通知,其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5]3號)。經查明,在2024年2月期間,鑑於資本市場出現較大波動,薛黎曦為穩定股價建議他人買賣股票。雖出於穩定股價目的,但作為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薛黎曦作為冠城大通董事,利用其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户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冠城大通股票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被調查後薛黎曦能夠認識自己的錯誤,具有配合調查,主觀惡性較小,願意認錯認罰等情節。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一、對薛黎曦建議他人買賣冠城大通的行為,處以150萬元罰款;二、對薛黎曦短線交易冠城大通的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直接匯交國庫。具體繳款方式見本處罰決定書所附説明。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