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拓日新能公告,公司於2024年9月3日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部分研發支出未達到資本化條件、部分固定資產不具備確認條件,上述會計核算不規範影響業績預測的準確性,導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董事長陳五奎、總經理楊國強、財務總監餘永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