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馮越峯、宋曉平),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馮越峯、宋曉平分別控制使用馮越峯賬户組、宋曉平賬户組,共同操縱“鎮海股份”“美芝股份”“華體科技”“日盈電子”等4只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合計獲利24,053,060.83元。
證監會決定:對於馮越峯、宋曉平的共同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4,053,060.83元,其中,由馮越峯承擔12,691,398.98元、由宋曉平承擔11,361,661.85元;處以72,159,182.49元罰款,其中由馮越峯承擔38,074,196.94元、由宋曉平承擔34,084,985.55元。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