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東方國信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管連平、霍衛平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和深交所出具的《監管函》。函件指出,兩人承諾在內蒙古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完成正式運營之日或2023年12月31日前,將持有的寧波梅山保税港區德昂投資合夥企業和北京德昂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合夥份額/股權及其他權益全部進行轉讓給東方國信或無關聯第三方。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承諾未履行完畢,構成違反承諾的行為。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監管規則的學習,並積極推進相關事宜,確保儘快履行並完成相關承諾。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