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ST春天公告,子公司西藏春天酒業有限公司因印製的《聽花內部培訓專用資料袋》及“聽花酒功效摺頁”構成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被西藏市監局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及相關規定,西藏市監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1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