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ST永悅公告,公司於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重大合同臨時公告誤導性陳述和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13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陳翔給予警告,並處以1050萬元罰款,同時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