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复星医药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H股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回购H股股数不超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公司H股总数的5%(即不超过2759.70万股)。回购之H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作为库存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