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条例》下月1日起生效,地监局向地产代理业界发出通告,为业界处理出租分间单位提供拍引。有关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条例》生效起的第一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对於条例生效前已订立分间房的现存住宅租赁,地监局鼓励持牌人提醒客户,有关宽限期登记制度及相关要求;对於条例生效后才订立的现存及新进入市场分间房的新住宅租赁,地监局要求持牌人以书面形式提醒客户有关《条例》下的要求,以及建议客户就任何疑问向房屋局辖下分间单位专责小组查询,或寻求法律及专业意见。
第二阶段为《条例》生效后的第二年(2027年3月1日起),就第二阶段当日或之后订立的分间单位新住宅租赁,地监局要求持牌人处理分间单位前,必须先在简朴房专题网站上查阅并确定相关主楼宇单位是否已就宽限期进行登记,以及相关分间单位是否已获有效的简朴房认证。若主楼宇单位尚未登记及未获有效的简朴房认证,持牌人不得参与任何涉及出租相关分间单位的行为。此外,持牌人亦须以书面形式提醒客户有关《条例》下的一些要求。(s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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